2016年第一季度,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有12678家星级饭店,完成填报的为12050家,填报率为95.05%。
32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:29个填报率超过90%,其中天津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山东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甘肃和兵团的填报率达到100%。
50个重点城市:44个填报率超过90%,其中天津、石家庄等27个城市的填报率达到100%,拉萨和郑州两个城市填报率不足60%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16年第一季度,共有11037家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,包括一星级87家、二星级2342家、三星级5354家、四星级2438家、五星级816家。
全国11037家星级饭店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496.65亿元,其中餐饮收入为216.06亿元,占营业收入的43.52%;客房收入为212.33亿元,占营业收入的42.77%。
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统计表
( 按星级分 )
全国第一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35.05元/间夜,平均出租率为48.94%,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63.98元/间夜,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2149.67元/间。
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
( 按星级分 )
从第一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,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5.05元/间夜的有8个省份,位居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、海南、北京、广东、天津和福建,其中上海最高为679.80元/间夜;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8.94%的有16个省份,位居前6位的为海南、湖南、上海、福建、云南和湖北,其中海南最高为64.94%;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3.98元/间夜的有9个省份,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、海南、北京、广东、福建和江苏,其中上海最高为405.01元/间夜;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149.67元/间的有7个省份,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、北京、海南、浙江、江苏和福建,其中上海最高为77925.43元/间。
二、各省份分星级情况
一星级饭店: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4.88元/间夜的有8个省份,其中湖北(4家)、广西(1家)和北京(10家)的平均房价在200元/间夜以上;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6.24%的有11个省份,其中广西(1家)、湖南(4家)和湖北(4家)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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