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比私人散租,不管是增配公共资源还是协调管理部门,具有公共属性的企业租赁都有利于弥合公共资源供求鸿沟。问题是,目前一线城市商品住房租金回报率在1.5%~2%,二线城市也才2%~3%,但新房开发收益达7%~10%,这使企业参与租赁的积极性并不高。
相比新房开发和销售,REITs、MBS等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严重滞后,租赁经营投入产出“期限错配”严重,现金流压力大。同时,当前排名前30%的龙头开发商,60%的已进军租赁公寓,上千家长租公寓也涌现出来,但很多企业进军租赁市场,或意在圈占存量工业和商办用地,获取土地转用途(工业商办“改租赁”)的溢价;或意在套取支持规模化租赁的政策红利;或将处于价值“洼地”的旧村、旧屋“包装”后提高租金;或打着租赁的幌子,借助“以租代售”套取物业销售价值。由此,很多市场化的租赁企业并非致力于长期租赁经营,也无法攻克租赁市场“屡提不振”的两大“痛点”。
综上,当前我国租赁市场的基础秩序尚未建立起来,租赁产品供应(以大户型、高租金的商品租赁房为主)不匹配新市民的租赁需求,租赁公共配套严重缺失。
但是,租赁需求已迅速崛起,“先租后买”更是城市白领的普遍选择,他们对于租赁的需求和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亟待满足。由此,主要解决外来人口和大学毕业生等新市民住房需求的租赁市场,在当前既是“不完全市场”,又是“公共品市场”,需要积极的公共政策介入。
假如由国企发挥引领作用,辅之以降低用地成本、税收补贴和优惠、融资便利等政策优惠,首先能培育全社会机构规模化租赁,稳定租赁关系和市场秩序;第二,国企有很多区位优越(往往位于中心区)但闲置低效的存量土地和房屋,国企引领和带头,能增加租赁产品有效供应,丰富租赁市场供应体系;第三,基于国企盘活存量物业、整合政府已投资或运营的租赁住房供应,能稳定或降低租金水平;第四,还能发挥国企配建教育、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势;最后,新市民借助切合自身需求的租赁“扎根”城市、“先租后买”,这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,也迈出内需社会的关键一步。
当然,在市场秩序构建和机构租赁培育上,国企需要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,但租赁市场需求规模巨大、结构复杂,不仅需要长期投入,还要找到盈利点才能可持续发展。
因此,要发挥市场和社会在增加有效供应、创新供应模式和经营模式上的作用,需要金融、土地、财税、立法、行业管理等多个领域联动。
地方政府在降低用地和空间成本上要让市场看到盈利前景;行业监管重点要从新房转向存量房,从偏重短期GDP转向公共财政和民生建设框架下的长远增长红利;在税收优惠上,各地方要尽快让中央的政策“落地”;金融支持上,支持租赁企业发行政府担保债券、启动不动产证券化。只要土地和税收成本下降了,金融支持解决了流动性问题,盈利空间就出来了,市场参与的积极性就一定会上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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