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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花五星的钱住四星的酒店 地接社拒绝赔偿

来源:迈点网 | 作者:迈点网 | 日期:2018年4月19日() |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

回应地接社称“不存在欺骗也不赔偿”

组团社长沙某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称,他们同意了周小姐的升星要求,并与地接社乐享天下达成协议,将酒店升级为国际五星,双方也签订了合同。接到周小姐的投诉后,他们也联系了乐享天下的相关负责人,要求给周小姐换房间。但乐享天下的负责人态度很不好,甚至表示“宁愿赔偿也不能换房间”。

乐享天下的相关负责人王嘉承认,长滩岛市区酒店的确不是国际五星标准。既然不是国际五星,为何多收游客1300元,还承诺可以住国际五星酒店?对此,王嘉表示,长滩岛的住宿条件有限,当地没有明确的星级划分,周小姐住的长滩岛市区酒店,虽然不是国际五星,但酒店价格比金沙酒店高,“作为旅行社根本没赚什么钱。”

王嘉说,目前是长滩岛旅游旺季,酒店房间紧张,针对周小姐换房的要求无法满足。“在长滩岛,酒店本身条件都差不多,不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。”王嘉说,他们不会赔偿周小姐的费用,“我们提供了酒店价格的单子,不存在欺骗,也不会赔偿。”

组团社长沙某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,与地接社签合同时,没有去核查酒店的星级,之前与乐享天下合作不多,这种情况是第一次遇到。对于周小姐的赔偿诉求,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会负相应责任,在不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给予周小姐一定的赔偿。

对于乐享天下负责人所说“长滩岛的酒店没有明确的星级划分”之说,记者咨询了业内人士,业内人士表示,长滩岛有国际五星级标准的酒店,如香格里拉、探索、林德酒店等。

律师说法

旅行社涉嫌欺诈和虚假广告

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旭认为,根据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规定,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、全面、准确,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……”旅行社明知该酒店不是“国五”标准酒店,还按五星标准收了游客1300元,且合同上也写了酒店是“国五”标准,该行为已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,属于欺诈行为。

旅游公司的海报上是1999元游长滩岛,但住宿费和签证费还要另交,根据《广告法》规定,广告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实际情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的,是虚假广告。旅行社的海报内容已涉嫌虚假广告,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,情节严重的,还可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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