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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谁拿走了中国酒店的多半利润?

来源:迈点网 | 作者:迈点网 | 日期:2018年5月31日() |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

第三笔是奖励管理费

除了稳稳赚取的基本管理费外,国外酒店集团在签署的委托管理合同中还要规定,若是管理有方,酒店有了盈利,业主还必须付给外国酒店集团一笔奖励管理费。其提取比例一般为酒店毛利润的8%-10%。中国许多委托外国酒店集团管理的高档酒店,其净利润为负数,但是,业主还得按照所签订的合同以毛利润提取奖励管理费的算法,付给外国管理公司一大笔钱,没有道理可讲。

第四笔是外聘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

委托管理合同关于这点一般是这样写的:“管理公司派驻酒店工作的管理人员均受酒店雇佣,其住宿、交通(包括市内交通)均由酒店负责;工资、奖金、休假、医疗、人身意外保险等均按与业主所签合同执行;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,每次假期15天(在途时间另计),其交通费实报实销。”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,小点规模的酒店业主会被压得喘不过气来。我们来简单估算一下,四星级总经理的年薪约80万元,五星级总经理的年薪约为150万元。所有外聘人员的年薪加起来,四星级酒店工资总额约为270万元/年,五星级酒店工资总额约为450万元/年。所有外聘人员的工资均是税后收人,而且这是世界各个管理公司的通用条款,酒店业主必须为这些工资所得税埋单。

第五笔是虚拟收入

委托管理合同中常常有明确规定,业主在接受管理方的同时必须服从酒店管理集团的统一管理标准,否则会造成管理难度或是品牌质量标准的下降。比如前台接待软件,几乎所有的欧美酒店管理公司都会采用OPERA系统,这个系统每年仅维护费用就要花掉近30万元,除此之外还有高昂的人员培训及设备升级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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